你知道嗎?任何產業都可以使用國際條碼,在登記時並沒有限制何種產業才需要導入國際條碼,所以不管你是原物料的供應商或是產品的製造商、批發零售商、倉儲物流的配送商......等,皆可以申請並使用國際條碼,供做產品分類、庫存管理、進出貨管理......等多效用途。
一般商品申請使用國際條碼的對象,主要是以商品品牌的所有人,或是擁有產品規格決定權的公司或機構,依其公司所在地,向當地GS1組織提出申請需求。在此一個申請條件中,並不考慮商品是產自何地或是由誰製造。企業加入會員組織之後,該公司就可取得GS1的公司前置碼,再自行編定其產品號碼,此前置碼即屬此特定公司專用,不得出售、出租、轉讓或贈送給任何其他公司使用。
申請對象
商品製造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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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牌擁有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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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公司本身製造的商品、或是在海外製造,但是品牌仍是屬於此一製造商或供應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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零售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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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有商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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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為OEM委外製造,但品牌是屬於此零售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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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企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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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本國公司經由總公司統一申請者 2.外商:LOCAL商品可自行申請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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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口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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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有國際條碼之進口商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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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是在海外製造,但品牌是屬於此進口商或批發
商;或是商品經過進口商或批發商引進後,進行包裝外觀或內容的更改,或重新分裝或組合包裝,例如:更改商品外包裝或商品組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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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發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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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合商品 ( 如禮盒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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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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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流業者、
金融業 者、醫療、保險等服務業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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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S1組織全球108個會員之國碼
GS1組織全球108個會員之國碼亦可連結GS1 Taiwan網站:
http://www.gs1tw.org/twct/web/BarCode/set04.html,參閱查詢相關資料。
但是不管多完善的法規或是管理制度,最基本還是需要仰賴廠商的道德良心與建全的自主管理制度,不是嗎???
以上資料參考來源:資策會